CREDIT TRAINING
信用培训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规定》对于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关规定,"信用管理师"作为国家新职业已于2005年3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,2015年7月列入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》(新的职业编码为:4-05-06-02),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新兴行业被依法确立,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中的一员,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事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。 作为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执行机构、国家发改委行业信用建设第三方合作机构、人民银行企业征信备案机构,为促进各企事业单位完善信用管理体系、培养信用管理人才,现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。
THE TRAINING CONTENT
培训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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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基础知识
职业道德、社会信用体系、企业信用管理概述、企业信用政策、客户管理、企业信用风险转移、征信工作原理与准则、资信评级、专业信用风险管理服务、法律法规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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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一级技能操作
信用信息的分析和处理、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处理、客户信用档案库建设和服务、赊销合同的设计和调整、适时调整信用政策、客户授信技术操作与管理、企业的信用等级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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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二级技能操作
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评价、客户信用档案管理;、制定企业信用政策、赊销合同管理、客户资信分析、信用保险、信用担保等。
CERTIFIED UNITS
颁证单位
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《信用管理师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CERTIFICATE TREATMENT
证书待遇
本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,政府特殊津贴以及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,同时可作为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,考核,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。